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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13 02:39:46 作者: 爱游戏官网下载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安全办牵头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按要求加强保安员的管理与培训,并协调有关处室做好学校安保工作。

  2.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安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应保障资产金额的投入,按要求做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足额配齐安保人员、安保器械,在校门口安装硬隔离等设施,定期检测一键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在学校的要害部位一定得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自身的需求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4.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要按时进行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区域标准以及相关通知文件等,按照在校师生总人数,结合学校出入口的数量情况等,配备专职保安员。按照有关要求聘用专职保安员,在聘用前要进行背景审查、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学校保安值班室应按执勤人数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械,并定时进行检查、补充、维护,确保安保器械性能良好,能正常使用。根据治安实际情况,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4.门卫值班室应设置一键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要联合公安机关,每月对一键报警装置的设备、线路进行至少一次维护检测,确保一键报警装置能正常使用。

  5.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应实现校园全覆盖,不留死角,保证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重点部位不少于90天。

  6.建立完善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学校定期组织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与属地派出所就校园安全保卫、校园周边治安防范不定期开碰头会,警校联手,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1.学校应建立完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学生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员巡查管理制度以及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制度落实。

  2.保安员要做到着装规范,持械上岗,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保安员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入学校。

  5.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巡查管理制度。每天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对校门口、校园周边、学校内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落实交通安全护导制度。上下学时段,组织学校领导、值班教师、保安员和志愿者在岗值守,维护秩序。在上下学时段,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校门。

  7.协调属地公安部门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安排警力在现场值守巡逻和开展交通秩序疏导维护。

  8.建立学生家长安全保卫志愿者队伍,在上下学时段帮助学校、交警维护学校及校门口秩序。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应加强对保安的管理,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

  2.学生上下学期间,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和保安员要按时到岗,维护进出校门的秩序,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过马路,带班领导每天检查校门口值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3.学生非上下学期间,必须关闭校门,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学校,防止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确有需要进入的,要严格落实人员、车辆进出进行审核、查验、登记制度,手续齐全后可予以放行。经审批允许进入的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入校要有专人陪同。保安员要引导外来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地点,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4.教职员工要按规定时间进出校园,要加强教职员工车辆校内行驶、停放管理,要规定教职员工车辆的行驶路线、允许进出的时间。

  2.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随手锁门,要妥善保管门卫值班室钥匙,不得将钥匙交给非工作人员。

  4.门卫值班室应按值勤人数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械。配备标准为: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

  5.对门卫值班室的监控设施、一键报警装置、安保器械等定期进行全方位检查、维护,确保各项设施器材性能好,能正常使用。

  7.门卫值班室要按时清扫,保证清洁通风。禁止在值班室内抽烟、喝酒,禁止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为加强学校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安全有效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随手锁门,妥善保管监控室钥匙,不得将钥匙交给非工作人员。

  3.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定期对监控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校监控应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发现监控覆盖不全、监控不清晰、监控保存时间不达标时要及时整改。

  4.监控室应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做好学校监控的管理、维护以及查看。值班时应做好相关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10、119、120等电话,然后按照应急预案的相应程序采取应对措施。

  5.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设备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正常全天候运行。

  7.监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允许他人查看监控录像、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8.监控用的计算机、主机等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监控录像要保证保存不少于30天,重点部位要保证保存不少于90天。

  10.监控管理员要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条件良好,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11.监控室内有关物品摆放整齐,线.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13.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监控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4.监控管理员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5.监控室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并保持完好正常。

  1.学校聘用专业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保安员应取得保安员证。保安员需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保安员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身体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

  2.在保安员入职前,学校应到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涉罪信息审查,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曾被行政拘留的、曾被吊销保安员证的,不得聘用为学校保安员。

  3.学校应与保安公司或保安员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要明确保安员的工作职责和安全责任。

  4.在上岗前,学校要对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后,学校应每年定期对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让保安员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熟练应用安保器械,发生突发状况时能及时处置。

  5.学校保安员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学校应加强对保安员的日常管理,明确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操作规范,并加强监督、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清理出学校保安队伍。学校应将保安员纳入心理健康和矛盾纠纷排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避免带情绪上岗。

  7.学生上下学期间,保安员要与学校带班领导、值班教师维护进出校门的治安与交通秩序,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过马路,带班领导每天检查校门口值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8.学生非上下学期间,保安员要确保学校封闭管理,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学校,防止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确有需要进入的,要严格落实人员、车辆进出审核、查验、登记制度,手续齐全后方可放行。经审批允许进入的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入校后要有专人陪同。

  9.保安员要严格做好校园巡逻检查工作,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要加强巡逻,并做好每天的巡查检查记录。要熟悉校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紧急状况下能快速反应,必要时要及时向派出所请求支援。

  10.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遇突发事件危及学生安全时应挺身而出,果断处置,确保学生安全。发现其它任何不安全行为、破坏学校财产行为、吵架及打架斗殴行为时应及时阻止,并向保卫部门及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11.配合学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12.熟悉掌握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状况、场所的分布与位置,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随时收集、报告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和信息。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

  13.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职业技能,认真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14.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的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命令,服从指挥。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在学校规定学生进校时间前30分钟到岗,全体学生离校后按有关规定离岗,办好交接班手续,不允许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警用钢叉、橡皮警棍、催泪器、强光手电等防卫器械,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5.着装规范,仪表端庄,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严禁辱骂、体罚学生及家长,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严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阻碍依法执行公务,严禁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严禁侵犯个人隐私、泄露学校机密。

  16.严禁闲杂人员在保安值班室谈笑打闹和无故逗留,严禁在保安室会客、打牌、下棋、喝酒、玩电脑游戏、干私活等,确保保安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对校园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不出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由值勤保安员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巡查次数为每天白天巡查不少于3次、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

  2.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巡逻检查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夜晚巡逻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食堂、体育馆等场所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在巡逻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

  4.在巡逻检查时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时,应及时上前询问盘查,该制止的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安保科报告相关情况。发现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果断处置,必要时向派出所请求支援。

  5.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6.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7.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为强化对物防设施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

  2.学校门卫值班室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

  3.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真实的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4.学校视频监控室、财务室、实验室、计算机室等贵重物品和设备点,档案室保密资料存放点,有毒、有害、易燃等危险品存放场所的出入口应当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应当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应设置消防设施和防护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5.校门和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楼通道等部位、地段应当安装路灯,亮化率达100%。

  6.教学楼、体育馆、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应当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7.学校在校内楼梯、电梯、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

  8.校内应当根据需要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

  9.对校园内设施要定时进行检查、补充、维护,确保其器械性能良好,能正常使用。

  为强化对技防设施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应设置安防监控室,对本单位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等进行综合管理。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应实现校园全覆盖,不留死角。视频监控应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重点部位不少于90天。安装的摄像头不低于700TV或分辨率1080P以上。

  2.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评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以及系统中所使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

  4.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重点部位和区域包括: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指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外人员室集中的区域);学校周界;门卫室(传达室);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及其出入口、就餐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处;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安防监控室。

  5.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

  6.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在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基础上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7.学校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和报警系统应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暂不能联网的应预留接口,并符合相关信号采集与传输标准。

  9.要安排专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值守,值守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业务知识,并熟悉掌握系统运行维护基本技能。

  10.安排专人负责一键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维护工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遇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置。

  为规范学生进出校门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上下学进出校门自觉排队,间隔1米,不可疯跑打闹,进出校园佩戴好口罩。

  2.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离校时,需到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条,由班主任老师、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后方予以准假。

  3.学生请假离校原则上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接回,家长到校后,在请假条上签字后,门卫值班室人员才能允许学生离开。如果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自愿让学生自行回家的,必须电话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门卫值班室后,值班人员才能允许学生离开。班主任和门卫值班室人员要保管好相关请假记录。

  4.班主任批准学生出校时,一张假条原则上只能批准一个学生,否则门卫值班人员不予放行。

  5.走读学生上午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午休结束铃响之前,走读学生在家休息,不得提前入校。

  6.上午放学后,在教室午休的学生不得私自离开校园。政教处、各班主任每天中午严格检查午休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上午放学铃响后至午休结束铃响之前,门卫保安要严格管理学校大门,做到只允许走读学生外出,不允许其他学生无故私自进入学校,因病、因事持假条者例外。

  9.所有学生均应尊重、服从门卫保安的管理。任何顶撞、不服从门卫保安合理管理的行为均按校规校纪处理。

  为加强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禁止不相关的人员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写明来访对象姓名、来访事由、联系电话等情况,方可进入。进入后,应有负责接待的人员专门陪同,不允许在校园内随意走动。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严格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要按规范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进行登记。门卫或保安员要引导其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地点,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2.学校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需要车辆入校,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临时性车辆停放。

  4.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按规定放行;出租车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5.为学校食堂提供物资的送货车辆和各种施工车辆等要固定人员、固定车辆,凭相关手续进入校园,不得随意更换。

  6.机动车进入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凡在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负全责。

  7.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违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摸排治理工作,持续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出,对确需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履行审批、查验和登记手续。

  2.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护导,实行值日教师提前上岗制度,适时调整学校开门时间,防止学生在校门口聚集情况发生。

  3.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规范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不到校外流动饮食摊点、未经登记备案的“小饭桌”就餐,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场所、歌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不购买“三无食品”、非法出版物,不参与赌博、打架,自觉烟害;引导师生勇于举报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的行为,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4.学校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交通、治安、流动摊点情况以及书店、超市、文具店、礼品店、酒类销售网点的经营情况做调查了解,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或影响学生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予以解决。

  5.联合交警部门进一步健全学校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实行民警定点执勤和武装巡逻,实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6.定期排查学校周边道路的各种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发现缺失、破损的要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增设、完善。

  8.发现使用拼装或报废机动车接送学生、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及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要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配合查处。

  1.把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列入校规校纪,严肃纪律约束,引导学生自觉此类不良行为。

  2.利用班团队会、升旗讲话、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安全和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以案释法,教育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3.要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利用家长会、班级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充分认识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危害性,依法落实监护、监管责任。

  4.发挥学生安全员作用,注意发现校内、班内存在的各类矛盾,提醒同学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发现有携带进入的,要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5.关注教职员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对重点人员建立台帐,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学生因琐事纠纷引发的矛盾,避免发生伤害事件。

  6.学校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班主任对教室、食堂、图书馆、校园隐蔽场所等进行摸排,对发现的刀具等危险品一律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7.对出入学校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要进行严格检验、核查,严防不相关的人员、管制刀具及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非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对不听劝阻强行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